十一、人员校内调配流程

作者: rscnet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14-09-21浏览次数:213

(一)申请用人单位向人事处提交用人申请。

(二)人事处根据申请单位编制、岗位和需要进行审核,报学校研究审批。

(三)用人申请批准后,调转人员到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泰山学院人员校内调配审批表》。

(四)调转人员原所在单位(部门)和拟接收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人事处。

(五)人事处对照岗位标准对调转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

(六)学校研究。

(七)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八)通知本人到人事科办理校内调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