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人员调出工作流程

作者: rscnet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14-09-21浏览次数:335

(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泰山学院人员调出审批表》。

(二)所在单位(部门)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三)人事处审核,报学校研究审批(其中科级以上干部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调出的,人事处会同党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学校研究审批)。

(四)在收到接收单位出具的商调函(调令)后,人事科负责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并发放《离校通知单》;

(五)调出人员持《离校通知单》到下列部门办理手续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以下无先后顺序)。

1.到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计划生育关系交接等手续。

2.到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

3.到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

4.到图书馆办理清退图书有关手续。

5.到财务处办理账目清算、公积金转移等手续。

6.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清退国有资产相关手续。

7.到教务处、科研处、工会等职能部门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六)以上手续完结后,调出人员将《离校通知单》交回人事科,人事科出具调动介绍信或有关证明,劳资科办理工资关系、社保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