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刘明霞同志 期满考核学校自评情况的公示
我校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刘明霞同志2019年入选泰山学者青年专家,支持期至2023年底,按照上级期满考核相关要求,学校审核了该同志支持期内取得的成果。经审核,该同志基本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相关任务,代表性成果较为优秀,部分任务超额完成,学校自评等次为合格。现将其代表性成果予以公示。 公示和考察期间,对自评情况如有意见,可向人事处反映(电话:6715058)。个人反映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3日-11月29日 接访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人事处 2023年11月23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