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2-05-31浏览次数:735

关于推荐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学院、各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要求,深化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活动,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现将推荐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德才兼备、公道正直、廉洁自律。

2.业务素质过硬。长期从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或创新创业 竞赛组织、管理及培训工作等,熟悉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政策,专业学术造诣高,工作业绩突出,在全国或本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声誉和威望。

3.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意愿、有精力、有时间承担相关工作。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各科研机构推荐1人,我校将择优推荐。

三、委员会职责

委员会是在山东省教育厅领导下,对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类竞赛活动进行研究、咨询、指导、服务的非营利性专家组织。主要职责包括:

(一)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科学研究,在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资源开发、教学方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进行理论研究、实证研究、政策研究等,提供教育决策。

(二)开展创新创业竞赛质量评价,建立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和数据采集分析系统,逐步实现对我省在校大学生参加的创新创业类竞赛项目的全覆盖信息统计,每年发布《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质量评价报告》,并对评价结果应用于山东省高等学校分类考核等提出意见建议。

(三)搭建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的交流合作平台,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促进行业内企事业单位、师生员工的交流合作和水平提升。

(四)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成立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鲁教高字〔2019〕3号,以下简称《教指委通知》) 中的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职责,同步并入本委员会。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各科研机构请于6月2日11:00前填写《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报人事处A40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suzkz@ts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开智    联系电话:6715366

 

人事处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

面貌

 

民族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

职务

 

专业及研 究方向

 

学历与学位

 

毕业院校

 

工作单位及 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

电话(手机)

 

 

邮编

 

电子邮箱

 

 

 

 

 

 

 

 

 

 

工作简历和 学术情况

 

 


 

 

 

 

 

 

 

主要业绩

 

 

 

 

 

 

 

 

二级学院(科研机构)推荐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正反面打印。